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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26〕47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培训内容

2026年培训公共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十五五”规划纲要、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数据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安全(消防)生产、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主题确定。

三、培训计划


培训类型

培训时间

培训学时要求

培训方式

备注

公共科目

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不少于30学时

1. 所有人可参加湖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公共课程学习(免费),操作手册见附件3;

2. 党员可参加吉首大学智慧党建学习中心的培训课程学习。

1.参加网络自学累计不少于50学时。2.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职员)以上人员,每5 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 3 个月或者 550 学时。


专业科目

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不少于60学时

1.参加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等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提供结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实践培训。如主持科研项目、著书、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23种在职实践学时认定类型,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执行,摘录见附件2。

3.可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专业课程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3。

 

四、培训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一)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该类培训包含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含集中调训、外派研修、学习课堂等)组织安排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该类培训的学时,应不低于在职实践培训折算学时后,剩余学时的一半。

(二)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实践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术会研究、学术讲座论坛、学术访问活动、科研课题(项目)研究,获得科研奖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通过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用能力水平等考试,出版著作、省市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等各类在职实践,可按规定折算培训学时(见附件2)。

(三)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该类培训仅对完成前两类培训后,培训学时仍未达到学时要求的提供网络补充培训服务;已达到年度学时要求的,无须在平台学习。请各位参考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五、培训学时登记和认定

(一)学时登记

进入“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认定系统”https://pxjy.jsu.edu.cn进行二次登记,(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5教职工版)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操作见附件6),审核通过并提交学校审核,学校人事处负责学时认定复审、导出数据、盖章、公示后上传省人社厅系统。

    (二)学时认定审核

需进入“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认定系统”https://pxjy.jsu.edu.cn进行学时填报和认定审核(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5)。学时认定实行“两审制”,即二级单位审核认定和学校审核认定,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学时认定数量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培训学习要求的,审核通过并提交学校审核(各单位管理员操作见附件6),学校人事处负责学时认定复审、导出数据、盖章、公示后上传省人社厅系统。

六、培训结果运用

1.教职员工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岗位晋级、考核奖励、评奖评优、退休等业务,须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具体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评职称)时仍需重新提供当年的学习资料并上传省人社厅系统。

2.未参加2026年度培训并合格者,取消2026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3.从2024年起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实现年度培训结果与年度考核业务关联,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的教职员工,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附件4)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七、培训工作要求

1.全员参训。各二级单位确保通知到本单位所有人员参训。

2.务必登记。所有人员参加的培训或学时抵认都务必在“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认定系统”https://pxjy.jsu.edu.cn完成登记,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5,由各单位办公室指导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完成登记和审核工作(各单位管理员操作见附件6)。

3.年内完成。所有人员务必在2026年12月31日完成培训并进行学时登记。

2024 年以后不需要、也不再提供培训合格证打印。

 

附件1 (湘人社办函〔2026〕47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实践培训学时折算细则

附件3  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操作手册

附件4 《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

附件5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认定系统操作手册》(教职工版)

附件6 《吉首大学各学院、各部门管理员操作手册》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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