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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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工作事项

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

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青年骨干教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特聘专家、外聘教师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专技科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工人等级考核晋级工作。

人事科

(人才办、人才交流中心)

负责组织国家、部委和湖南省及学校设立的各类教师队伍人才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劳资科

负责国家有关劳资、福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日常工资、绩效津贴、福利、抚恤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社会保障科

负责国家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档案科

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拟定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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