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党发〔2025〕3号)(见附件1),现就做好学校各类人员202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处级领导干部(含退职未退休干部转任专职党建组织员和转至党政部门工作的)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
(二)除处级领导干部以外其他所有教职工(含退职未退休干部转为专任教师的)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组织考核。学生辅导员、教务秘书、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不再单独考核,统一纳入所在二级单位的所属二级党组织进行考核。
(三)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由所在乡(镇)进行考核,不计入派出二级党组织年度考核总人数。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将所在乡(镇)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404办公室)备案。
(四)派往张家界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参与所在单位的二级党组织考核。
二、考核程序
(一)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二)各二级党组织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404办公室)备案。
(三)在编人员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见附件2),非事业编制人员填写《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工作小组按程序组织考核,并对考核建议档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见附件4)和《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见附件5),并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404办公室)审核。
三、考核结果及优秀比例
(一)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在编人员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本二级党组织在编人数的20%。评优指标参见《吉首大学2025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评优指标》(见附件6)。
(三)被考核人数:二级党组织总人数减去处级领导干部(含退职未退休干部中转任专职党建组织员和转至党政部门工作的)人数和乡村振兴工作人数。
(四)未完成2025年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四、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之前,务必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党发〔2025〕3号)。
(二)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及评优指标参照执行。
(三)《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须A4纸双面打印,填写内容应为手写原件或打印件,每人1份。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打印时请不要随便改变表格左右间距,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蓝色墨水笔。
(三)材料上交
1.各二级党组织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和《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并由各考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按名册填写顺序整理年度考核表纸质档。
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月31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交至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404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彭立森老师OA邮箱(不接受微信、QQ等其他途径)。
3.联系人及电话:彭立森 0743-2821055
附件:1.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5年修订)(吉
大党发〔2025〕3号)
2.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3.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4.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
5.吉首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
6.吉首大学2025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
评优指标
吉首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