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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教学返聘教师申报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教学岗位返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26号)规定,为做好校内教学岗返聘教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人员申报

(一)返聘对象及条件

按照《吉首大学教学岗位返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26号)规定执行。

(二)返聘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按岗位空缺、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的原则,认真填报《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附件1)上交学院

2.学院审核:返聘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3.学校审定:经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审议报学校审定;

4.签订协议:学校审定通过的返聘人员与人事处签订《返聘人员聘用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学院须严格按“吉大发〔202326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2.在学校未审定通过前,各单位不得随意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上岗;

3.2026季教务任务在到龄退休时未完成的教职工,需在本次返聘工作中进行申报。

二、材料上交及时间安排

1.上交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各1份,吉首校区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晏老师;张家界校区相关材料交张家界校区党政办张仁全老师(电子版扫描件请发至邮箱:564241987@qq.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26112日;

联系人:人事科晏老师

办公室:创业园306-2

联系方式:0743-28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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