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68号文件要求,结合《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党发[2025]17号文件),现开展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4年9月以来,新入职并已在入职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取得职称的专业须与本人在我校从事的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认定程序
(一)材料提交(截至2025年12月5日)
申请认定人填写《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新进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见附件),并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职称下达文件及证书、参评原职称及之后取得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如果入职时与学校签订协议中有关于职称认定约定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提交材料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签章。
(二)初审(2025年12月6日–12 月10日)
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和相关入职协议内容,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专家评审(2025年12月11日–12月15日)
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成职称认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形成职称认定意见。
(四)公示
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师生监督。
(五)发文确认(2025年12月30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文。
三、注意事项
认定期间如发现材料造假、业绩不实等情形,将依规取消认定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但业绩成果远未达到我校相应职称级别条件要求的,原则上不予认定。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人事处提交书面说明,待专项审议后另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所有纸质材料请提交至人事处专技科(吉首砂子坳校区创业园406),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jsdxzjk@126.com。联系人:刘仁贵、杨慧。联系电话:0743-2821050 。
附件:《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新进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