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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双肩挑”岗位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部门:

    根据《吉首大学双肩挑岗位人员遴选与管理办法(暂行)》(吉大党发〔202523号)规定,结合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双肩挑岗位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内设党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教学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规定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入选,无需参与本次申报,已入选双肩挑的人员在岗位类型未发生变化时无需参与本次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优良;

(二) 前三年内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均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 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担任管理职务期间仍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五) 近五年来(20217月至20267月)取得成果符合《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中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相对应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中的任一项。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学校发布遴选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报《吉首大学双肩挑岗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

(二)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征求纪委意见。

(三)评审小组推荐。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进行评选,形成建议名单。

(四)党委会审定。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双肩挑岗位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 本次遴选为年度常规遴选,未按要求时限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 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 请于2026713日下午530前,将审批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07室。

(四) 联系方式:朱长城、向芬;07432821033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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