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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转岗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充实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力量,根据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开展专职思政课教师校内转岗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不超过10名,转岗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

二、基本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师德师风,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够全身心投入思政教育教学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双肩挑”人员。

(四)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五)学历、职称按年龄分段执行。

1. 40周岁及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且专业技术职称为讲师及以上;

2. 40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且专业技术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

3. 45周岁以上: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优先聘用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

(二)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

(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思政类项目、课题。

四、特殊申报说明

不完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但综合能力突出、业绩特别优秀的教职工,可由本人提交转岗申请,经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研究审议后,报请学校人事处及校领导综合审定。

五、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有意向人员填写《吉首大学校内工作岗位异动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党员证明、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为7月14日下午5点。

(二)综合考核: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报名教师组织教学试讲、综合面谈等考核环节,全面考查应聘人员教学能力、理论素养与综合素质。

(三)审议报批:结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岗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校领导审批,办理正式转岗手续。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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