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部机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2024年入选“俊彦人才计划”的27位教职工(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
(一)个人提交材料
《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可编辑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3)给二级单位。
附件材料:符合文件要求课时量的年度课表(学院签字盖章);满足人才层次对应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二级单位提交
汇总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可编辑版及纸质版(A4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个人提交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附件材料(侧面双钉装订)。
三、说明
(一)此次中期考核不可申请提前结项和升档。
(二)此次中期考核所有成果有效时间为协议中约定的聘期开始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与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材料,各单位对入选人员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对提交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9月19日—9月21日:各单位将考核人员的考核表纸质签章版(A4)及签章后扫描电子版、汇总后的考核人员一览表纸质签章版(A4)和电子可编辑版,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处404办公室。
(三)10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科研管理处负责对科研业绩进行复核。
(四)11月上旬:学校“俊彦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核并拟定考核结果,报校“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五)11月中旬:“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六)12月: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由单位收集齐统一报送到人事处4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sdxrcb@126.com邮箱(其他方式发送的电子材料不予接收)。请所有单位遵照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18874388843,邮箱jsdxrcb@126.com
附件:
1.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名单
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
3.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