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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部机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2024年入选“俊彦人才计划”的27位教职工(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

(一)个人提交材料

《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可编辑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3)给二级单位。

附件材料:符合文件要求课时量的年度课表(学院签字盖章);满足人才层次对应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二级单位提交

汇总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可编辑版及纸质版(A4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个人提交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附件材料(侧面双钉装订)。

三、说明

(一)此次中期考核不可申请提前结项和升档。

(二)此次中期考核所有成果有效时间为协议中约定的聘期开始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与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材料,各单位对入选人员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对提交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9月19日—9月21日:各单位将考核人员的考核表纸质签章版(A4)及签章后扫描电子版、汇总后的考核人员一览表纸质签章版(A4)和电子可编辑版,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处404办公室。

(三)10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科研管理处负责对科研业绩进行复核。

(四)11月上旬:学校“俊彦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核并拟定考核结果,报校“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五)11月中旬:“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六)12月: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由单位收集齐统一报送到人事处4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sdxrcb@126.com邮箱(其他方式发送的电子材料不予接收)。请所有单位遵照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18874388843,邮箱jsdxrcb@126.com

附件:

1.2024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名单

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

3.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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