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教职工误餐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第24次党委会会议精神,现就提高教职工误餐补贴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及执行时间
每人每月3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2月、8月不发),从2025年11月执行。
(二)发放对象
1.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2.人事代理人员;
3.返聘人员;
4.科研助理。
(三)使用范围
误餐补助通过校园卡充值,用于教职工在学校各个食堂(餐厅)就餐消费。
(四)经费来源
1.误餐补助预算经费从学校年度预算中单列,归口校工会管理。
2.科研助理误餐补助经费由科研处自筹,发放标准控制在学校标准范围内。
(五)发放程序
人事处核对人员异动信息汇总造册交校工会审核,财务处负责转款,后勤管理处与张家界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负责校园卡充值。
(六)其他规定
1.新入职人员从入职下月起享受误餐补助;
2.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不再享受误餐补助;
3.病事假销假或其他中途返岗的教职工,按当月实际在岗天数计算;
4.产假人员,从休假之日起不享受误餐补助;
5.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借调及外派人员,学习、进修、借调及外派期间不享受误餐补助;
6.因其他原因不在岗工作的,不享受误餐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