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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教职工误餐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第24次党委会会议精神,现就提高教职工误餐补贴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标准及执行时间

每人每月3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2月、8月不发),从2025年11月执行。

发放对象

1.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2.人事代理人员;

3.返聘人员;

4.科研助理。

)使用范围

误餐补助通过校园卡充值,用于教职工在学校各个食堂(餐厅)就餐消费。

)经费来源

1.误餐补助预算经费从学校年度预算中单列,归口校工会管理

2.科研助理误餐补助经费由科研处自筹,发放标准控制在学校标准范围内。

发放程序

人事处核对人员异动信息汇总造册交校工会审核,财务处负责转款,后勤管理处与张家界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负责校园卡充值。

其他规定

1.新入职人员从入职下月起享受误餐补助;

2.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不再享受误餐补助;

3.病事假销假或其他中途返岗的教职工,按当月实际在岗天数计算;

4.产假人员,从休假之日起不享受误餐补助;

5.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借调及外派人员,学习、进修、借调及外派期间不享受误餐补助;

6.因其他原因不在岗工作的,不享受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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