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部机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2022年入选“俊彦人才计划”的175位教职工(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
1.个人提交材料
《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可编辑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3)给二级单位。
附件材料:符合文件要求课时量的年度课表(学院签字盖章);满足人才层次对应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2.二级单位提交
汇总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可编辑表格和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表格(A4纸)。
个人提交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附件材料(侧面双钉装订)。
三、说明
(1)此次考核可申请提前结项和升档。考核通过后按照文件兑现待遇。
(2)考核所有成果有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与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3月28日:考核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材料,各单位对入选人进行师德师风及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3月29日-4月4日:各单位公示。
(3)4月5日-4月9日:各单位将考核人员的考核表纸质盖章版(A4)和盖章后扫描电子版、汇总后的考核人员一览表纸质纸质盖章版(A4)和电子可编辑版、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到人事处409办公室。
(4)4月10日-4月23日: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科研管理处负责对科研业绩进行复核。
(5)4月24日-4月30日:学校“俊彦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核并拟定考核结果,报校“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6)5月1日-5月7日:“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7)5月8日-5月14日: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由单位收集齐统一报送到人事处4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sdxzjk@126.com邮箱(其他方式发送的电子材料不收)。请所有单位遵照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联系人:闫华,联系电话:0743-2811161,邮箱jsdxzjk@126.com
附件:
1.2022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名单
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
3.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