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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部机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2022年入选“俊彦人才计划”的175位教职工(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

1.个人提交材料

《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可编辑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3)给二级单位。

附件材料:符合文件要求课时量的年度课表(学院签字盖章);满足人才层次对应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2.二级单位提交

汇总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可编辑表格和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表格(A4纸)。

个人提交的《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附件材料(侧面双钉装订)。

三、说明

(1)此次考核可申请提前结项和升档。考核通过后按照文件兑现待遇。

(2)考核所有成果有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与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3月28日:考核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材料,各单位对入选人进行师德师风及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3月29日-4月4日:各单位公示。

3)4月5日-4月9日:各单位将考核人员的考核表纸质盖章版(A4)和盖章后扫描电子版、汇总后的考核人员一览表纸质纸质盖章版(A4)和电子可编辑版、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到人事处409办公室。

4)4月10日-4月23日: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进行复核;科研管理处负责对科研业绩进行复核。

5)4月24日-4月30日:学校“俊彦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核并拟定考核结果,报校“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6)5月1日-5月7日:“俊彦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7)5月8日-5月14日: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由单位收集齐统一报送到人事处4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sdxzjk@126.com邮箱(其他方式发送的电子材料不收)。请所有单位遵照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联系人:闫华,联系电话:0743-2811161,邮箱jsdxzjk@126.com

 

附件:

1.2022年度入选“俊彦人才计划”名单

2.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表

3.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中期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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