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湘人社函〔2023〕50号文件的规定,我校可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对象1名。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确定1名推荐人选,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不予推荐,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好相关材料。
2.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人选的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3.联系方式:向老师,0743-2821050
电子邮箱:jdszk@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0号)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