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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返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半年返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大党发〔20181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校内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人员申报

(一)返聘条件

1、岗位空缺,工作需要;

2、申报人员必须具有与申报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学术背景。

3、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返聘程序

1、单位按照岗位空缺、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的原则,认真填报《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附件1)(聘期为2023学期)和《吉首大学二级单位返聘退休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由返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返聘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字。

2、人事处对各单位返聘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上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人员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吉大党发〔201812文件规定的返聘条件及返聘岗位要求进行申报;

2、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未审定通过前,各单位不得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上岗。

二、材料上交及时间安排

1、上交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各1份,吉首校区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王琦璐老师处;张家界校区相关材料交张家界校区党政办张仁全老师(电子版请发至王琦璐老师OA邮箱)。

2、申报截止时间:2023224日下午500前;

人:人事科 王老师。

联系方式:0743-2821033

附件1: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

附件2:吉首大学二级单位返聘退休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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