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返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大党发〔2018〕1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校内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人员申报
(一)返聘条件
1、岗位空缺,工作需要;
2、申报人员必须具有与申报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学术背景。
3、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返聘程序
1、单位按照岗位空缺、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的原则,认真填报《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附件1)(聘期为2023年上学期)和《吉首大学二级单位返聘退休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由返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返聘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字。
2、人事处对各单位返聘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上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人员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吉大党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的返聘条件及返聘岗位要求进行申报;
2、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未审定通过前,各单位不得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上岗。
二、材料上交及时间安排
1、上交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各1份,吉首校区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王琦璐老师处;张家界校区相关材料交张家界校区党政办张仁全老师(电子版请发至王琦璐老师OA邮箱)。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5:00前;
联 系 人:人事科 王老师。
联系方式:0743-2821033
附件1: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
附件2:吉首大学二级单位返聘退休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