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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上半年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行年薪制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
《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见附件1)。
(2)提交材料要求
1.《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电子档、纸质档(审核盖章)各一份;教学科研成果须提交附件佐证材料电子档、纸质档。
2.教学科研成果为聘期时间内所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
3.提交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到“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
4.2019年和2021年已提前通过科研考核合格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考核工作流程
“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发布通知→用人单位通知“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教师考核→考核教师提交考核材料→用人单位对考核材料初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履职情况等内容)→用人单位对考核材料进行公示→“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考核小组组织专家复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报学校审议→学校公示→完成后续工作(材料归档,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部门等)。
四、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2年3月14日前 |
各单位完成考核人员材料审核及公示 |
2022年3月15日 |
单位统一提交考核人员考核材料 |
2022年3月16-31日 |
“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考核小组组织专家复审并将结果上报学校审议 |
2022年4月1-7日 |
科研考核结果公示 |
2022年4月8-15日 |
考核材料归档,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
五、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由参加聘期考核人员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到吉首大学政务服务中心“俊彦学者人才工程”209-2办公室,联系人闫老师电话:18474319005,电子材料发送到jdszk@126.com邮箱
附件:
1.《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
2.《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人员名单》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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