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教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吉大发【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2020年、2021年引进人员和按培训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培训人员(以下简称“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同时对已获得资助的上述两类人员研究项目开展结题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申请及经费
1.科研项目申请。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经费的资助以科研项目方式进行,所申请项目须经学校批准并立项,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吉首大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经费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七份)。
2.科研经费。引进人员科研经费标准按引进协议相关规定核定,学成返校博士科研经费标准按社科项目资助2万元、自科项目资助3万元。
二、科研项目结题
科研项目已获立项未结题的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应按科研项目申请书的计划时间及时整理相关成果,申请结题(结题基本要求为:在学校规定的E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主持立项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并按要求填写好《吉首大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经费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结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三、请相关人员认真填报相关申请表格,并于11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dszk@126.com。
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743-2821050。
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