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首 大 学 人 事 处
吉大人通〔2021〕 2号
关于组织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和<“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师德师风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以下简称《读本》和《警示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现在全校范围组织学习《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警示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学校人事处和纪委分别印发了《读本》和《警示录》。《读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教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师德师风相关政策文件为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中使用,要求每位教职工人手一册。《警示录》属内部资料,各单位运用《警示录》既要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功能,又要切实维护教育整体形象。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以教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单位教职工深入系统学习《读本》、《警示录》,学习要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以学促改,以案为戒,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师德师风底线和红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三、要讲究学习效果。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剖析,吸取深刻教训。单位要提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总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每人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学习心得不能一收了之,领导要对每一份《学习心得》认真阅读和点评,对态度不端正、认识不深刻的要进行谈心谈话,帮助提高。
四、学校纪委对《警示录》进行编号管理,并按序发给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要派专人(不得派学生)领取、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警示录》使用范围,除用于学习教育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警示录》外传,不得翻印,不得拍照,不得通过网络传送。学习结束后,所领取材料必须退回纪委办。对运用和管理《警示录》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各单位将教职工的学习心得统一收集汇总后,连同单位总结,于11月15日上午12:00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向老师,0743-2821050。
特此通知!
吉首大学人事处 吉首大学纪委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