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放管服后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1、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2、各级别报考条件按照《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工勤人员,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三、摸底填报
本次摸底填报的职业(工种)名称有:仓储管理员、行政事务处理人员、汽车驾驶员、电工等,各单位申报人员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申报,并填报《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摸底花名册》(附件2)。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摸底是为做好学校 2021 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教职工,如实填写有关资料。
2.正式申报考核时间,请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信息。
3. 各单位填报完成《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摸底花名册》后,请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附件:
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摸底花名册》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