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人事处
吉大人通〔2019〕2号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吉大发〔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组织单位
考核对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
组织单位:中层干部不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专职学生辅导员、专职教学秘书、学院办公室专职人员不参加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分别由学工部、教务处和校办牵头组织考核;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
二、<![endif]>考核依据及评优指标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照《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吉大发〔2017〕1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实施。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各单位考核人数的15%以内,具体评优指标数见《吉首大学各二级党委(党总支)2018年度考核评优指标》(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及自评。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吉首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2、述职评议、定等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牵头部门组织教职工述职,并依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3、公示、反馈意见。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牵头部门公示、反馈考核结果,上报考核材料。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从接到单位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学校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
4、审定、下文确认。校考核委员会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牵头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文确认、兑现相关待遇。
四、考核表填写
教职工直接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如有多页内容请用胶粘),填写内容应为手写原件或打印件。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打印时请不要随便改变表格左右间距,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蓝色墨水笔。
五、考核材料上交
1、交《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纸质件1份(考核表须按《年度考核花名册》人员顺序排列整理)。
2、交《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4)、《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5)纸质件各1式2份,同时请将这两个表格的电子件发到人事处向艳华老师OA邮箱。
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月16日前交人事处。
六、其他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要求开展年度考核评优工作。评优结果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切忌弄虚作假。
2、对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所在单位须同时提交具体说明材料。
附件:
1、《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吉大发〔2017〕1号);
2、《2018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评优指标》;
3、《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4、《年度考核花名册》;
5、《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