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薪制人员2018年年终绩效分配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年薪人员2018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情况,经学校年终绩效津贴分配工作小组研讨,报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就做好年薪制人员年终绩效分配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各学院2018年下学期人均教学工作量标准以学校分配工作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学院填报的基础上审核确定的人均教学工作量为核算标准。
2、年薪制人员2018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标准核定主要由各学院组织年薪制人员严格按照吉大发【2017】2号文件中的《吉首大学生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吉首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如实核算。年薪制人员超出人均教学工作量部分划拨到各单位,未达到人均教学工作量的学校将扣除已完成的工作量,但暂不扣除年薪制人员未发年薪部分,待聘期考核后予以结算。
3、请各单位组织对原填报年薪制人员2018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再次核定,如有变化的,请于2019年1月8日下午5:00之前报学校人事处。
吉首大学绩效分配工作小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