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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要求

学校在编在岗或受聘于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辅导员、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辅人员。附属医院中受聘于学校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的)的临床教学人员,合作型、协作型医院医务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本校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及要求

上半年网报时间:10月20日08:00—10月31日17:00。

各单位要组织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我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吉首大学,“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保持一致,附属医院老师还需括号注明附属医院的全称(与单位行政公章一致)。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聘用合同书、体检合格证明、委托书、其它新增材料等(详见附件1)。

(三)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并签字盖章:

1.《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纸质档1份);

2.《面试、试讲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1-2(纸质档1份);

3.《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附件1-3(每位测试对象一套)。

4.《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1-4(纸质档1份);

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1-5(纸质、电子档各1份);

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再免试讲,申请人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专家审查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审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试讲工作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各学院要做好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成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测评专家组,成员由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5-7名教师组成。测评专家组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见附件1)文件规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给定测试评分,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和登记表》,提出审查意见。

(二)学校初核及公示

1.学校初核。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于10月27日前将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需材料报所在学院,各学院按有关要求核验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由审核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所交复印件均需签署“原件已核”,认定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工作,由各学院将申请人情况(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汇总后报到学校人事处统一办理,申请人个人无需办理。

2.校内公示。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省教育厅确认与受理

我校为授权委托高校,须在校内完成现场确认,之前应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认定材料的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并于11月10日至21日期间向省教育厅上报相关材料。

(四)证书发放

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发放工作由教育厅教育窗口统筹安排。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地点:所有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于10月31日前交到人事处教师办(408室),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刘仁贵、李怡蕾,0743-2821050。邮箱:jsujsb@126.com


附件1:《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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