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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教学岗返聘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教学岗位返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26号规定,为做好校内教学岗返聘教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人员申报

(一)返聘对象及条件

按照《吉首大学教学岗位返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26号规定执行。

(二)返聘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按岗位空缺、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的原则,认真填报《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吉首大学教学岗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上交学院。

2.学院审核返聘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签署明确意见后人事处。

3.学校审定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定后返聘人员人事处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学院须严格按“吉大发〔2023〕26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2.在学校未审定通过前,各单位不得随意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上岗;

3.2025年季教务任务在到龄退休时未完成的教职工,需在本次返聘工作中进行申报。

二、材料上交及时间安排

1.上交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各1份,吉首校区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晏老师;张家界校区相关材料交张家界校区党政办张仁全老师(电子版扫描件请发至邮箱:564241987@qq.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5日;

联系人:人事科晏老师

办公室:创业园306-2

联系方式:0743-2821033

  附件1: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

  附件2:吉首大学教学岗返聘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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