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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访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访学的通知》(湘高培函〔2026〕3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次访学研修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旨在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的全脱产访学研修。研修方式实行以科研为主的导师负责制,学员将参与导师相关科研课题。研修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北京师范大学或武汉大学颁发的相应证书。

二、选派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三、选派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学习研究、身体健康的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2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

四、经费安排

收费标准:18000元/人(不含食宿费)。其中,省教育厅资助5000元/人(此经费由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支付),选派学校资助13000元/人。国内访学学者研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原则上由学校按规定予以报销。
    注:北京师范大学住宿费约9000元/学年,武汉大学住宿费约5000元/学年(均不含寒暑假及可能产生的水电费等),具体以接收高校安排为准。

五、校内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

1.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上级文件原文(含附件)https://szpx.hunnu.edu.cn/info/1015/2035.htm,根据自身研究方向,查询《附件1》或《附件3》,初步确定意向导师及访学单位,填写相应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4)。

2.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填写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择优排序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及PDF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PDF扫描件)于4月24日17:00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406室,邮箱:jsujsb@126.com,联系人:刘仁贵 李怡蕾。

(二)学校评审与上报:

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统一报送至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3: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附件4:武汉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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