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2年度和2023年度“俊彦人才计划”入选人员中期考核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7 浏览次数: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3〕22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职能部门复核、工作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现对入选2022年度 “俊彦人才计划”26名第二轮中期考核合格人员情况和入选2023年度 “俊彦人才计划”44名首轮中期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俊彦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如有违纪违规情况,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附件:
1. 吉首大学2022年度“俊彦人才计划”第二轮中期考核合格人员一览表
2. 吉首大学2023年度“俊彦人才计划”首轮中期考核合格人员一览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43-8564814
电子邮箱:jdjw@jsu.edu.cn
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0743-2821055
电子邮箱:jsdxrcb@126.com
俊彦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