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颖同志调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朱颖同志调往长沙学院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人事处或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
电子邮箱:jdjw@jsu.edu.cn
人事处:0743-2821033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