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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20]32号)文件,经入选人员所在学院初审、科研部门复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现对2019年上半年“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聘期科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式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若对聘期科研考核结果有异议,请撰写书面情况说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到“俊彦学者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209—2)。联系人:闫华。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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