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成绩及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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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76号)和《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吉大办发[2021]30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等程序,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人事处人事科(0743-2821033)或校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反映。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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