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及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及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等文件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及年度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开展教师队伍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填报《吉首大学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师德师风建设2023年度工作总结

各二级单位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中提出的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等“六个主要行动”开展情况,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加强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建设与整改,形成一份2023年度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应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总体情况、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自查自纠与整改情况、建设工作成效、长效机制等。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1219日前,将“吉首大学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师德师风建设2023年度总结”(附件2两份材料以电子稿方式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联系人:林磊,联系电话:0743-2821050。两份材料电子稿的原件签章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一并发送到邮箱:jsujsb@126.com。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2日


版权所有:吉首大学人事处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282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