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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二级单位返聘人员用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制外人员劳动用工的管理,按照各单位申报的2023年秋季返聘人员用工计划,经学校研究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用工计划及聘期

1、2023年秋季全校返聘用工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1、2。

2、实际聘期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上岗聘用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审定的用工计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招聘并完成聘用手续。

2、为避免劳动纠纷,防范学校用工风险,严禁超计划聘用或违规提前聘用。已擅自提前聘用的人员,提前工作期间各项待遇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出现的劳动纠纷或劳动诉讼的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3、返聘人员的聘用须采取回避用人制度。各单位不能聘用与单位领导有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类旁系亲属关系的退休人员。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

1、各二级单位完成聘用后,应按要求做好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按月报送返聘人员劳动考勤。

2、日常考勤和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工资发放及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报送的材料如下:

1、《吉首大学返聘人员返聘协议书》,一式三份;

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10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306-2室;电子版发送至晏青苹老师OA邮箱。

联系人:晏青苹   联系电话:0743-2821033

 

   人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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