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吉首大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校新入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人员、从非专任教师岗转入专任教师岗的人员、高校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的医护人员以及往年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课程培训。《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培训。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推荐使用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
2.校本培训。主要是加强对新聘教师师德师风、校情校史、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培训与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日-9月10日。报名系统将于9月10日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登录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报名注册。
报名程序:找到岗前培训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到所在高校人事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由所在高校将个人报名信息汇总为《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根据我校工作安排,拟参加本次岗前培训老师须在9月5日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并填写《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附件2)交所在单位汇总,由单位于9月6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教师办邮箱jsujsb@126.com。学校岗前培训管理员会在9月6日-7日在系统里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省高师中心。
2.申报人员的“聘用合同书”的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如果不能提供课表的老师本次不能报名。
四、培训组织与实施
(一)培训组织
学校成立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及其他参培单位科教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与服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本校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校本培训及培训方式的选择等相关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及时审核报名信息并填报《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二)培训实施
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培训和校本培训两个部分。
一是课程培训。采用线上培训模式,共136课时,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线上培训平台开放时间为7月1日—10月10日,网址为http://szpx.hunnu.edu.cn/。申请人登录报名注册后,自行安排完成学习。
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校本培训及培训方式的选择等相关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及时审核报名信息并填报《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二是校本培训。校本培训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省高师培训中心负责督导。学校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含《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在岗实习方案),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校情校史、规章制度、教育教学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学院给每位参训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并合理核定指导教师的相应工作量,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五、考试组织与实施
岗前培训考试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修满规定的136个课时培训任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一天,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第二阶段为综合考核,考核科目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具体考核由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初评并提出建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确定综合考核成绩。
六、相关费用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执行,培训费为200元,考务费为200元,教材费245元/套。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线上培训,培训费由各高校代收,以高校为单位交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结算;参加线下培训的培训费交各培训点统一结算。考务费由各高校代收,于9月20日前以高校为单位交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结算。
吉首大学新聘教师各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参培单位各自汇总后统一将参培人员费用于9月15日前交至吉首大学财务处。
七、培训要求
1.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相关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与考试。
2.新聘教师必须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3、普通话证书:请各位老师自己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便顺利进行后面的教师资格认定(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的可以免考普通话)。
4.各二级单位应对岗前培训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学员的其他工作。
5.请需参培老师们加入“吉首大学2023年教师岗前培训”QQ群(群号756738295),以便及时了解培训及考试相关信息。
6.工作联系人:林磊,电话:0743-2821050,邮箱jsujs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
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吉首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