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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吉首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现就2023年度吉首大学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参加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所有教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共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分)的1/3学时即30学时(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分)的2/3即60学时(分)

三、培训用途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吉首大学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详见附件一。

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018-2020年度继续教育可在“https://www.ejxjy.com/”和“https://www.hnpxw.org/index”两个网站完成补学。其中专业课也可以参照附件一的附件进行线下抵扣。

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可提供“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平台”生成合格证书。2021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参照上一条补学;2022年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参照上一条补学,也可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平台申请延期补训但须在2023年6月30前申请并完成补学。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参评正高职称人员需要提供2018-2022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取得30学时公共科目和60学时专业科目证明。

2.博士参评副高需要提供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取得30学时公共科目和60学时专业科目证明。

3.硕士参评副高需要提供2018-2022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取得30学时公共科目和60学时专业科目证明。

4.参评中级需要取得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提交,待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时放进材料。

5.2022年度已办理学时核认单的,提供2022年学时核认单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涉及到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教师个人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该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工作,自本通知下达后要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按参评职称对应的年度收集教师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30学时公共科目和60学时专业科目证明(纸质版),汇总填写《吉首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单》(盖章后的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附件二),提交到人事处409办公室(张家界校区可邮寄),电子版发送到jsdxzjk@126.com邮箱 由人事处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省人社厅办理学时核认单。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

附件2:吉首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单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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