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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下半年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行年薪制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1.个人提交到单位材料
(1) 《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见附件1)电子档、纸质档。
(2) 《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成果一览表表》(见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
(3) 教学科研成果附件佐证材料电子档、纸质档
2.单位提交材料
(1) 个人提交的《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电子档、纸质档(审核盖章)各一份。
(2) 汇总后的《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成果一栏表》电子档、纸质档(审核盖章)各一份。
(3)教学科研成果须提交附件佐证材料电子档、纸质档。
3.材料要求
(1)教学科研成果为聘期时间内所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
(2)提交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到“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
(3)已提前通过科研考核合格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具体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3)。
三、考核工作流程
“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发布通知→用人单位通知“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教师考核→考核教师提交考核材料→用人单位对考核材料初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履职情况等内容)→用人单位对考核材料进行公示→“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考核小组组织专家复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办公室报学校审议→学校公示→完成后续工作(材料归档,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部门等)。
四、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3年2月22日前 |
各单位完成考核人员材料审核及公示 |
2023年2月23日 |
单位统一提交考核人员考核材料 |
2023年2月24-27日 |
“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考核小组组织专家复审并将结果上报学校审议 |
2023年2月28日 |
科研考核结果公示 |
2023年3月4-9日 |
考核材料归档,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
五、联系方式
所有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到人事处409办公室,联系人闫老师电话:18474319005,电子材料发送到jsdxzjk@126.com邮箱
附件:
1.《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考核表》
2.《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年薪制人员聘期科研成果一览表表》
3.2019年下半年度入选俊彦参与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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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