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大发﹝2020﹞32号文件精神,为更进一步做好2023年教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现统计各单位2023年需要进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人员的申报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申请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为我校在岗人员。在不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中青年教师报考;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重点推荐工作认真、科研突出的教学人员报考,特别是理工科、医学类及硕士点、博士点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应予以重点推荐。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任教学科保持一致;
(四)管理岗位人员报考时必须学科归队,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能报考;
(五)报考人员(仅限报考博士)原则上需在校工作三年以上,辅导员原则上需在校工作四年以上,以在职身份取得硕士学位者报考博士原则上需距上一次培训结束后满三年;本科学历来校工作且试用期满合格后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报考人员须列入学校教育培训计划,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学校审定后才能报考。
(七)各单位同意读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
三、填写《吉首大学教职工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四、由于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统计工作,并将《汇总表》和《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于1月9日上午12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师资科邮箱jdszk@126.com,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43—2821050)。
附件:
1.《2023年教职工教育培训申报情况汇总表》
2.《吉首大学教育培训申请审批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