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教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效率,请各单位按校发[2001]47号文件规定的岗位范围及要求,申报本单位2022年度劳动防护用品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认定及发放标准
教学单位的岗位认定及发放标准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发的文件为准,校部其他单位岗位的认定及发放标准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的为准。
二、申报材料汇总审批
1、吉首校区:教学单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规划与安全管理科初审汇总,校部其它单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科初审汇总,后勤实体由后勤管理处初审汇总。
2、张家界校区:教学单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实验室管理科初审汇总,其它单位由张家界校区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初审汇总。
三、材料上交时间要求
各单位申报材料须于2022年10月14日前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
联系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规划与安全管理科 全慧芳 1378790062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科 刘妥 13407438943
后勤管理处 彭荔 1807433565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实验室管理科 魏伟 15274492003
张家界校区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资产科 黄绍泓 18874414688
附件:吉首大学2022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申报表
人事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