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我校推荐与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和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5号)规定执行。选派对象应是我校的在职教师。同时,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文之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进行申报。访问学者的指导老师必须是《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的相关导师。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单位应要求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同时与导师所在单位访问学者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申报。申报老师须填写《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以及《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申报有关表格和信息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gnfx/fxtz.htm)查询和下载。
2.推荐遴选。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选派条件审核申报人材料,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5月16日前向我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推荐表》一式三份,《一览表》一份、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请同时报送电子稿。
3.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核,择优遴选拟派出人选。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遴选符合条件人员。
2.推荐人员需提前联系相关导师,取得相关材料
3.所有材料务必于2022年5月16日前送到人事处408办公室,联系人:向艳华 联系电话:13407438773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