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学校财务工资系统调整及本月工资重大异动事项调整较多等诸多原因导致本月工资较前几月迟发,现将主要异动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按政策调整了在职教职工2022年度“五险一金”个人缴费基数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学校党委有关会议决议精神,从本月起调整了在职教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待扣个人应缴费用,并一次性补扣了2022年1月至3月个人应缴部分差额部分。其中:
1、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604元/月、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8018元/月;
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27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6380 元/月;
3、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下不保底上不限高(按实际发放工资缴费);
4、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为200 元/月,最高吉首地区为 2373 元/月、张家界地区为2454元/月。
5、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604元/月、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8018 元/月;
学校教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在上级规定的政策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政策。
二、关于俊彦学者考核合格人员年薪补发问题
1、对2018年度入选的高长富等12名俊彦学者且聘期科研考核合格人员,按协议对未发的5%教学年薪进行了聘期结算并实行一次性补发。
2、对2018-2020年度入选的董坚峰等25名俊彦学者且聘期科研考核合格人员,按协议对未发的25%年薪进行了聘期结算并实行一次性补发。
3、对2018-2019年度入选的周礼等9名俊彦学者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原已停发的70%年薪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对已停发的俊彦绩效进行了一次性结算补发。
4、对聂泽龙、孟盈等5位入选俊彦学者因出国原因已停发的俊彦绩效,按照俊彦聘期考核结果进行了一次性清算补发。
三、关于2021年度岗位津贴申报审核调整问题
1、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岗位津贴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对华骏等163人符合申报晋档要求的人员,从本月起个人岗位津贴按晋档后标准发放,并对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的岗位津贴差额进行一次性补发。
2、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岗位津贴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对彭秀文等145人未达到岗位津贴晋档条件或未满足副高及以上基本档科研要求的人员,从本月起个人岗位津贴按降档后标准发放。
对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多发的岗位津贴差额经公示无异后将于下月工资中逐一扣回。
3、对2018年度入选的俊彦学者,2021年7月到期后已退回原工资体系的人员按个人申报的岗位津贴晋档材料审核结果予以调整,其补发(扣)时间为2021.8-2022.3月。
4、对岗位津贴申报材料中未调整岗位津贴的其他人员,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全面核实,核实后达到晋档或不满足晋档条件需降档的人员将据实调整并进行结算。
四、关于工资异动事项中有异议材料收集处理问题
1、本月工资异动事项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难免工作中有不尽人意地方,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教职工政策解释工作。
2、凡对本月工资中异动事项尤其是岗位津贴晋档、降档问题有异议的,请教职工书面反映到各单位办公室,由单位集中收集后交人事处劳资科或单位派专人来人事处集中查询。人事处整理后统一交职能部门再审核。
3、本次材料申诉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新的科研积分材料(原文件通知过程中已明确规定材料一次性递交)。
详细情况,请咨询工资福利科(电话:0743-2821027)。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