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和《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对象为学校聘任的教师职务人员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教师资格申请者应符合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文件规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员请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工作单位”应填写所属高校全称。其中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目时,应填写吉首大学,同时用括号注明附属医院的全称。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5.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6.《个人承诺书》(附件2-10)按网站上的格式要求下载规定模板,申请人手写正楷签名后,再上传至网报系统。
(二)现场确认及要求
1.受理要求
⑴所有复印材料须由二级单位审核,并在材料首页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和“原件已核”字样的印章。
⑵各单位按《湖南省2022年春季批次非受委托/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5)人员顺序整理申报材料。
⑶二级单位在核查材料时,应要求申请人签署《委托书》(附件2-9),授权学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代为办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4)不按规定填报信息或材料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5)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2.申请人须需提交的材料
⑴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⑶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二级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⑷学历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⑹《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者《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⑺《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2-4)(须粘贴二寸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及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不提供。但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就读所在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相应的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⑻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j学校在岗人员有关证明
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在岗位及职责位置必须注明 “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合同期限须签订三年且试用期已过,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
社保证明原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缺一不可。证明上须体现本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习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加社保部门公章。
k学校拟聘用的其他人员有关证明(虑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须提供学校聘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两年教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省卫健委认定资质的相关文件。
⑼ 体检合格证明。申请者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6)(正反面打印,须粘贴近期二寸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到校区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湘西州人民医院、湘西州民族中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或张家界市中医院)体检,体检表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7):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
⑾《照片粘贴卡》(附件2-11):提供1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应与网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背面请用笔标注姓名),照片请粘贴在《照片粘贴卡》上(适当粘住即可,便于取下使用);
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委托书(附件2-9):委托学校人事处代为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注: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应须二级单位审核、盖章,按《湖南省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附件2-8)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并附具封面(附件2-8)。
2、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①《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纸质档1份);
②《面试、试讲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2-2)(纸质档1份);
③《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附件2-3)(每位测试对象一套)。
④《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2-4)(纸质档1份);
⑤《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5)(纸质、电子档各1份);
(三)专家审查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高校面试、试讲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学院要做好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成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测评专家组,成员由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5-7名教师组成。测评专家组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文件(附件2-1)规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给定测试评分,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和登记表》,提出审查意见。
2.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 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压缩包可解压使用。
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均应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4.相关表格中涉及教师资格种类的栏目均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
5.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由审核人签字、盖学院公章(认定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填写的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学科一致。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地点:所有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于4月26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408室)。
2.联系人:向老师,0743-2821050。
3.电子邮箱:jdszk@126.com
附件1:《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2:《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