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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及之后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职称评聘的要求,参加职称评聘人员,须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2022及之后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 号)(附件1)要求,须在20211231日前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费用自理)。发表期刊文章、撰写专著、主持课题等可以抵扣学时,具体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培训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

 

                                           职改办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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