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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和《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及等级

   根据学校工勤岗位实际情况,原则上本次报考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行政事务处理人员、仓储管理员、电工等四种类型,报考的等级为相应工种的1至5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明确专人,在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资料整理以及相关考核工作。

2.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2月9日至12月1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在本单位申报。

个人申报时向本单位提交的材料有: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此表需按要求套印),一式三份,贴一寸免冠照片;

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岗位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其它材料: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学校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转报新工种需提交《关于改报新工种的申请》。改报新工种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工种。

(2)二级单位初审。各二级单位按文件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并根据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复审。12月14日中午12:00前向人事处报送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级单位向学校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有:

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一份;

所有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写上“原件已核”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申报条件所在单位意见处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3)学校复审。12月14日上午12:00前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学校工勤技能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文件规定条件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审,于12月15日前完成复审工作,按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4)组织考核。2021年12月下旬完成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申报人员密切关注人事处网站。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

1.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采取实地考察并结合日常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养、服务理念素养和岗位综合能力等

(2)操作技能考核委托相关单位根据申报人对所从事工种及对应岗位级别所需技能的熟练程度及实际操作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工作年限、现等级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将工考通知和相关文件传达每位工勤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组织报名初审和相关考核工作。

3.请参考人员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4.对弄虚作假等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人事处

                                    2021年12月9

 

  附件

    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2.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

3.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细则

4.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5.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

6.关于改报新工种的申请

7.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职业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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