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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见附件一)、《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修订)》(湘教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1年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8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其中应有1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均不得超过1名,师范学院可推荐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可推荐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2020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符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资格的可以直接申报,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先推荐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及平台,以及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的第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教学效果较好,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学院、科研机构参照推荐条件,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定一名正高级专家作为指导教师。

    3.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和推荐。

    4.公示候选人名单。

    5.公示无异议,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四、纸质材料报送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表格中的“近五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为便于评议和推荐,填写的著作和论文请注明刊物级别或影响因子),纸质件7份及电子文档。

    2.申报对象个人分年度培养计划(培养期为3年)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由申报对象在学校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1份;

    4.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书面材料纸质件1份。其中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反映申报对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的纸质1份及电子文档。

   被推荐人提交的业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上述5类材料,第1、2、3、4项依序装订成册后,与第5项一并上报,供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评议时使用。复印材料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应在复印材料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然后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五、电子材料报送

    1.为加强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经学校推荐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入选2021年度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个人均要进行网上材料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20.27.17.78/jsc/。

    2.2021年新遴选的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培养对象申报表和相关规定材料,其中《一览表》由个人填写,人事部门统一上传。

    3.个人电子材料应于12月13日-18日在系统内完成填报、上传。系统将在12月18日晚24:00自动关闭,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于12月3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可发送到 jdszk@126.com ,邮件名请注明为“×××学院(研究所、实验室)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材料”),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743-282105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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