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高师培训中心《关于2018年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8〕6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内容
1、今年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定于2018年11月10日、11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
2、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含《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内容)、《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5个科目(课程)。
3、考试范围为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教学与考试大纲》。
二、考试安排
日期 |
科目 |
时间 |
考试方式 |
11月10日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8:00-9:50 |
闭卷 |
11月10日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10:20-12:10 |
闭卷 |
11月10日下午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14:30-16:20 |
开卷 |
11月11日上午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8:00-9:40 |
开卷 |
11月11日上午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含《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内容) |
10:10-11:50 |
开卷 |
三、其他事项
1、各参考教师应于11月1日上午9:00-6日18:00通过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登陆岗前培训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http://szpxxt.hunnu.edu.cn/GSPX/,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参考人员自行承担。
2、参加补考的教师的准考证号按补考科目编制,即补考几门准考证上就会有几个准考证号,准考证号及考场号对应在相应的考试科目后。补考教师应根据补考科目及相应的补考时间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五十八条第2款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的说明:开卷考试只能携带当场考试科目指定的教材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教学与考试大纲》,携带其它资料或者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属于违规行为。
4、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遗失,需携带《准考证》和当地派出所开出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
5、学校于11月5日晚上19:00在政务中心三楼308会议室(张家界校区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岗前培训考试会议,我校所有考生必须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为确保教师参考安全,此次考试学校不统一派车,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通程麓山大酒店)。考生应于11月9日自行前往长沙考试,交通费和住宿费两晚由学校承担,住宿两人住一标间,经费由本人先行支付后按财务规定报销。考试期间,由湖南师大考点提供用餐场地,用餐费用自理。
7、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