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2018年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
科研资助项目立项及结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申请及结题工作的通知》(吉大人通[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通过2018年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立项43项(其中返校博士项目16项,引进人才项目27项),结题18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时间及要求
2018年立项的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在研周期为三年。结题基本要求:在学校规定的E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主持立项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
二、经费管理
1、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2018年度下拨的资助经费应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跨年度不再结转。为确保下拨经费的执行,经研究,2018年度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分期下拨:2018年按总经费的10%预拨,2019年项目经费下拨后划拨总经费的60%,结题后再拨付余下的30%经费。2018年结题项目按总经费的30%下拨。2018年度的经费下拨后请在2018年12月15日前按规定完成经费的使用报账。
2、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经费实行报账制,已立项项目,在经费下拨前可按规定购买科研工作所必须的书籍、设备等,经费下拨后按规定报账完成经费的使用。
附:1、吉首大学2018年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立项项目
2、吉首大学2018年度引进人员和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项目
人事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