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年终绩效分配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年终绩效津贴分配工作,确保年终分配工作及时、高效完成,根据学校党委会会议精神及年终绩效津贴分配工作小组研讨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总额
根据学校年初财务预算及学校财务实际现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18年度年终绩效津贴可分配总额确定为4800万元(含软件学院、饮食中心等经费包干单位年终绩效),与2017年度年终绩效分配总额基本持平。
二、分配政策及办法
严格按照《吉首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吉大发【2017】2号)、《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等文件执行。
三、发放方式
1、分两次发放。因学校财务处2018年度年终绩效津贴资金预算安排在2019年度,2018年12月12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2018年度年终绩效分两次发放即:
(1)第一次发放时间及标准:发放时间2018年12月, 以2017年12月在岗人员名册为准,以学校获得2017年度省级综治奖合格单位形式预发部分年终绩效,按政策享受优惠个税政策,具体由人事处按照综治奖计算办法及个人全年在岗情况测算后直接造册预发,预发绩效将从个人最终核定的2018年度年终绩效津贴中予以扣除。
(2)第二次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为2019年1月。按照吉大发【2017】2号文件规定,学校核算后划拨二级单位2018年度年终绩效津贴分配总量,由二级单位自主分配并将分配明细表上报学校统一造册发放。原则上各单位不得预留年终绩效,若确因工作需要预留的最多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单位年终绩效分配总量的3%。
2、个人年终绩效一次性计发。鉴于国家个税改革政策、国家工资调整政策及学校工资外收入事项变动频繁等因素,教职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不再申请预留绩效分摊分月从次年个人工资中发放,由学校年终一次性统一计税发放。
四、几点工作要求及说明
1、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年终绩效分配涉及教职工利益,也涉及学院人才稳定与学院建设和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符合单位实际并通过单位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二级单位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要成立分配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本年度年终绩效津贴分配工作。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分配程序。各二级单位年终绩效津贴分配须严格按二级单位教代会通过的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单位教职工个人工作量的核算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文件中规定的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核算和统计,并将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及分配结果要予以公示,上报人事处的分配明细须教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同时提交各单位二次分配方案和年终绩效分配组织机构交人事处备案。
3、要坚持工作时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学校年终绩效工作布置会议安排,各单位二次分配时间为2019.1.2---1.5日共4天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尽快成立工作班子、组织相关人员核算单位二次分配工作量。若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的个别单位需待学校2019年新增财务预算后方能发放,并且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绩效发放个税优惠政策,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解释工作。
4、关于年薪制人员年终绩效分配办法:
(1)上半年绩效按照各单位年终绩效津贴二次分配方案,参与所在单位年终绩效津贴分配。
(2)下半年绩效按文件规定和协议约定执行。年薪制人员岗位设置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岗位年薪制人员下半年应完成所在学院(室、所)教学科研人员人均教学工作量,专职科研岗位年薪制人员应完成所在学院(室、所)专职科研人员人均教学工作量,超出的教学工作量部分参与所在学院(室、所)年终绩效分配。
年薪制人员超出的人均教学工作量部分划拨各学院(室、所)。
5、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
(1)2016年度个人申报的岗位津贴经职能部门审核后达不到申报岗位津贴档次原已多发尚未扣回的岗位津贴将从2018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津贴中一次性结算扣除.
(2)2016年度进行的三年科研周期考核(2013-2015)不合格人员或要求以课时冲抵保档的人员原多发尚未扣回的岗位津贴及课时津贴将从2018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津贴中一次性结算扣除。
(3)2016、2017年教学工作量不足原已多发课时费尚未扣回的课时津贴将从2018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津贴中一次性结算扣除。
(4)2017年度个人申报的岗位津贴经职能部门审核后达到申报岗位津贴档次尚未补发的晋档岗位津贴差额部分(2017.1-7月)将随2018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津贴一次性结算补发。
6、根据分配文件规定,按工作量核发各单位绩效津贴后,学校不再支付外聘人员、学生助理等工资,2018年学校已经代发的以上人员经费,原则上将从2018年度各单位绩效津贴分配总额中予以扣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年终绩效津贴分配日程安排及任务分解一览表
2、吉首大学年薪制人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2018年下学期)
人事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