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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附件1)和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的管理人员、行政部门管理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1. 根据《2019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我校可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4个类别中选择推荐1名人选。可推荐1个二级机构参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并可申报先进集体。

二、材料报送

相关评选推荐材料(除第5项外)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15: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总结(纸质版一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等,所在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总支)公章。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根据申报类别填报)纸质版一份。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纸质版五份。

4. 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所在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总支)公章。各单位党委(总支)和主要负责人应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版一式六份。

5. 《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报送时间和要求,根据推荐结果另行通知。

6、以上材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需准备,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申报类型”为文件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坚持统筹兼顾,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副厅级及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材料真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云凯

话:0743-2198016

箱:jdszk@126.com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979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22019 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6、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7、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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