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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通知,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学校秋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对象为:

1、已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新聘教师职务人员。

2、其他已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暂未参加考试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新聘教师职务人员,可先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再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通过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申请者应符合湘教资办字20191号文件规定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认定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与要求

1、申请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在于1010日至10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①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套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者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校区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湘西州人民医院、湘西州民族中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或张家界市中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费由个人承担(须粘贴近期二寸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体检参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④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申请人员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由学院审核人签字盖章。

⑦近期一寸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背面请用铅笔标注姓名),照片请粘贴在《照片粘贴卡》上(适当粘住即可,不必全部粘住);

(二)初步审查

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资格认定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照片粘贴卡》等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压缩包解压使用,均可复印。

2、申请人员呈交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人事处原件审核后,由单位退还给申请人。

3、《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中的“体检结论”栏由我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申请任教学科”栏填写的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学科一致,任教学科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填报。

4、相关表格中涉及教师资格种类的栏目均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

附件:

1、《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及表格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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