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吉首大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10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其中应有一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各学院、科研机构限报一名,师范学院、张家界学院可各推两名,超计划推荐的人选不予受理。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先推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的第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教学效果较好,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4、须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含2019年新入选培养对象)。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从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学、科研第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中推荐选拔:
1、师德高尚,政治素质好,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结论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优秀”。
2、主讲1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受到学生与同行专家的一致肯定。
3、学科定位明确,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了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成绩比较突出,为校内同行所公认。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较好地运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7、具备讲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学院、科研机构参照推荐条件,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各单位推荐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均不得超过一名(师范学院和张家界学院可各推荐两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定一名正高级专家作为指导教师。
3、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和推荐。
4、公示候选人名单。
5、公示无异议,下文确定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并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表格中的“近五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为便于评议和推荐,填写的著作和论文请注明刊物级别或影响因子)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2、学校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培养期为3年)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书面材料,须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如有相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2篇(部)的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各一份;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上述材料第1、2、3、4项依序装订成册后,与第5项一并上报(纸质材料各三份)。复印材料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应在复印材料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然后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吉首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4,表格中的“近三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为便于评议和推荐,填写的著作和论文请注明刊物级别或影响因子)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2、各学院、科研机构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年,《培养计划》须分年度安排培养内容及培养目标,由培养对象申请人、指导教师和部门学术指导小组共同商议确定,落款为各学院、科研机构名称;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书面材料,须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如有相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2篇(部)的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各一份;
5、《吉首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上述材料第1、2、3、4项依序装订成册后,与第5项一并上报(纸质材料各三份)。复印材料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应在复印材料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然后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五、电子材料报送
1.为加强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经学校推荐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入选2019年度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个人均要进行网上材料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
2. 2019年新遴选的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培养对象申报表和相关规定材料,其中《一览表》由个人填写,人事部门统一上传。
3. 个人电子材料应于12月9日23:59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为加强师范学院、张家界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师范学院和张家界学院可各推荐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两名,其培养经费由学院自筹。
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上午12:00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可发送到 jdszk@126.com ,邮件名请注明为“×××学院(研究所、实验室)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材料”),联系人:李芝萍,联系电话:0743-8239562。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4、《吉首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5、《吉首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