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讨论稿)。
现将《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讨论稿)发放给你们(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于6月17日下午3:00至6:00到人事处402室领取,张家界校区在张家界校区办领取),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研究、讨论,将修改意见汇总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于6月19日下午6:00前与之前领取的《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讨论稿)纸质版一起交至学校职改办(人事处402室),张家界校区交至张家界校区办公室,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62046@qq.com。
联系人:祝青 电话:0743-8239562
吉首大学职改办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