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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试教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要求,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截止到331日报名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已按人社厅要求在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根据人社厅相关规定,为使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将公开招聘面试、试讲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单位在组织考试时,应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要求,坚持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真正引进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2、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安排。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时间集中在422-5月10进行,辅导员及心理咨询岗位考核方案及考核时间另行安排。

3、各单位应根据《吉首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考试方案应包括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专家(7-9人)组成(含学校教学督导团1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并提前三天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4、按人社厅要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需参加考试,通知方式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考试通知由用人单位负责。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由人事处组织。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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