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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试教、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

吉首大学关于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试教、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吉首大学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试教、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考、降低开考比例及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因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采取了取消、降低开考比例的处理办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学院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如推荐表无研究方向,还需提供该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

三、试教、面试

1、试教原则上以板书形式进行,不用多媒体课件,试教内容由招聘学院负责通知到应聘人员,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试教、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应聘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报到,按抽签顺序参加试教。

2、因我校跨吉首和张家界两地办学,请应聘人员在安排行程前务必弄清楚招聘学院所属地区。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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