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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

吉首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精神,充分保障和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4名。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并期望在学术道路上有所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身心健康,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报告;

(二)协助办理科研经费报销手续;

(三)做好科研经费检查、审计等配合工作;

(四)完成其他科研项目相关工作;

 (五)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网站(http://www.j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019日至102117:30止。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填写《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jdxmglk@163.com。邮件名称及本人报考压缩包名称均为姓名+岗位名称。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文案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在人事处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后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期限进行,薪酬待遇详见《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工资标准》(附件3)


咨询电话:0743-823951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吉首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

     3、《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工资标准》

                                       吉首大学

                                   2020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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