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76号)和《吉首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吉大办发[2021]30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学校工勤技能考核工作小组复审,现将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0743-2821033)反映。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