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聘期科研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20]32号)文件,经入选人员所在学院初审、人事处复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现对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聘期科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式时间:2021年12月1日—3日。若对聘期科研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入选人员请撰写书面申诉材料送到“俊彦学者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政务中心209—2办公室。联系人:闫华。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